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定(第二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定(第二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永济、万荣、稷山、芮城、夏县、盐湖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永济等县(市、区)政府的请示,为企业发展构建银企互动平台,提升企业的知名度,经考核永济康意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均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运城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条件,决定增定永济康意制药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为运城市(第二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将授牌确认。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做好规划、电力、运输、资金等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增定(第二批)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二OO六年十一月十日

  附:
增定(第二批)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一、中药材加工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康意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

  二、食品加工

  夏县司马光食品有限公司

  运城市麦可馨食品有限公司

  三、油脂加工

  永济市康裕油脂有限公司

  四、蔬菜果品加工

  闻喜县兴泽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永济市富民芦笋技术推广有限公司

  芮城恒瑞达食品有限公司

  五、牛奶、肉制品加工

  山西颐源阳光工贸有限公司

  山西晋南黄牛繁育中心

  六、粮食转化

  万荣康特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运城市林洋农资连锁销售中心

  七、纺织

  运城市空港华雄纺织有限公司

  八、其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