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当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消防支队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市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市消防支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质监局组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