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监委、市委宣传部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二)成员单位职责
1、 市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 市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