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的职责: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应急演练。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厅: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5)市交警支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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