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由省农业厅负责,省经贸委、省环保局配合,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全年现场检查200个企业,检测100个土壤样品、150个农产品。推行农产品标识制度,以获得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鼓励认证企业使用认证农产品防伪标志,推进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

  (二)由省工商局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抓好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和不合格食品行为。

  (三)由省经贸委负责,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商贸协会配合,继续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并做好“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的年度审查、日常监管和项目评选工作。

  (四)由省卫生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质监局配合,编制出台《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完善全省六大(农产品、动物疫情、水生动物疫情和水产品、食品、食品污染物、进出品食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建立全省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库,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五)由省卫生厅负责,加强全省9个设区市监测点的化学污染物和食源性致病菌监测工作,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完善全省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健全和完善全省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六)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建立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落实《福建省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由省政府批准下达,制定并下发应急工作操作手册,指导市、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制度,做好应急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进农村的组织实施工作,并组织开展一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演练。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消除事件影响。

  (七)由省经贸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共同实施全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省经贸委负责建设和完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全年计划新建消费品农家店2450个;省工商局负责推进“一会两站”建设,促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向农村、社区延伸,2007年底全省50%的乡镇(街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分会,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在基层设立。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开展全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网建设,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2~3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