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残疾人小康户标准
(一)物质生活比较丰裕。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
(二)精神生活比较充实。每户应有一台电视机,残疾人及家庭成员能够经常参与当地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三)居住条件比较宽敞。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平方米以上,房屋质量结构和设施与当地居民相等。
(四)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开展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应参加当地合作医疗保险;无近亲结婚;生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给减免20%的住院费,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五)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社会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
(六)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全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全市农村残疾人小康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十一五”末,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总体任务是:2006年达到40%,2007年达到 60%,2008年达到70%,2009年达到80%,2010年达到90%。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目标。
四、主要措施
根据调查,我市农村残疾人基本分为通过自强自立已经达到小康、通过帮扶能够达到小康和自身残疾程度较重、家庭保障能力脆弱根本无法达到小康三种类型。对这三种类型的残疾人,要区别对待、对症下药,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扶持。
(一)用好典型,充分发挥残疾人自强模范的激励带动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他们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以榜样力量促进残疾人小康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解放思想,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残疾人进入市场务工经商。调查证明,在农村率先跨入小康行列的,几乎都是走出农村,进入市场的家庭。为此,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走出黄土地,是农村残疾人小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策略。各县(市、区)要通过典型引路,思想发动,政策倾斜,服务到家等具体措施,引导有条件的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走出去”,制定与实行贫困残疾人务工经商零收费政策,最大限度地引导有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走进市场经济的大天地。
(三)增强素质,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素质是残疾人实现小康目标的根本措施,实现就业是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与使用技术培训工作,用科学技术尤其是一些简便易学的实用技术武装残疾人,不断提高他们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各级残联要大力创建并拓宽残疾人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不断加大培训规模和提高培训质量,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工作,力争使每年接受扶持的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普遍得到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