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市属人事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市属人事事业机构改革方案》经市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拟定,并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二○○六年七月三日
黄冈市市属人事事业机构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黄办发〔2003〕14号)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黄冈市人事事业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黄机编〔2006〕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和职能调整
不再保留黄冈市建筑技术开发中心、黄冈市广源物资中心、黄冈市宝富废品回收中心、黄冈市永兴物资中心、黄冈市古城建筑安装工程处、黄冈市福利贸易中心、黄冈市金融科贸中心、黄冈市军队转业干部房屋开发中心。
将黄冈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调整为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加挂黄冈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黄冈市人事培训中心的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黄冈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黄冈市人事考试中心的职责和黄冈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及其职责并入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将黄冈市信息中心和黄冈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分别更名为黄冈市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和黄冈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总额
改革精简后,黄冈市市属人事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总额37名,其经费渠道按市财政局黄财函〔2005〕12号、〔2006〕6 号界定的口径执行。
三、各单位“三定”
(一)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加挂黄冈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黄冈市人事培训中心的牌子)。仍为相当于副县(处)级事业机构。
1、业务范围及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执(职)业资格的考试、测评工作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和评审推荐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以及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人技术等级和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前的相关培训工作;承办公务员的四类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工作以及负责组织与人事业务相关的有关行业、单位、个人需要的社会化培训工作。
2、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