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7月正式启动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一期工程建设,9月下旬投入试运行。现将关于建设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办理。
建设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是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的“五大应用系统”建设任务之一,也是全面推进我市政务信息化的一项具体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市长办公会听取了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情况汇报,通过了建设方案;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已会同市政府采购办和有关部门就视频主机设备、音响、灯光、电源、网络等事项进行了商务谈判和竞争性招标,完成了建设方案论证。为加快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请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制定规划,落实经费,严格监管,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的意见
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应急指挥系统的图像核心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既能为各级政府提供直接、全面的交流方式,又能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在应急指挥获取信息等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确保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连互通,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责任分工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主会场、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办公室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设备招标和采购工作,负责通信网络运营商的招标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至市直各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二期工程);承担市政府主会场到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办公室及区内网络租费。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各自会场的建设以及向乡(镇)的延伸工作;承担区间、区内的网络租费。市政府提供给各分会场1台高清晰度视频会议终端、1台高清晰度视频会议专用摄像机、1台34英寸电视机,其建设经费由各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