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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工作的通知
(宁安监综合〔2007〕40号)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年”和“攻坚年”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内部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2007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组成调研组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全区“两会”、“春节”期间各市、县(区)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各地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三)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四)各地2006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及整改情况;
  (五)各地安委会成员单位调整及部门协调联动、联合执法情况;
  (六)各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七)各地培训机构设置、教学工作总体情况、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对区、市两级安监部门的建议或要求;
  (八)评价机构2006年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
  二、调研人员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魏里阳同志带队,安监局综合处及各业务处的负责人参加。
  三、调研日程安排
  (一)时间安排:从2007年3月7日开始,至2007年 3月30日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单位:
  固原市:原州区、彭阳县、西吉县、固原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中卫市:海原县、中宁县、中卫市职教中心;
  吴忠市:同心县、青铜峡市、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吴忠银河职业技术学校;
  石嘴山市:惠农区、平罗县、西北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振宁矿山工程技术服务公司;
  银 川 市:贺兰县、灵武市、兴庆区、金凤区、开发区、西夏区、宁夏机电学校、福海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源泰咨询服务公司、宁煤设计院。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准备,汇报材料打印10份;
  2、请各市安监局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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