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一个科室来具体承办此项工作,该科室的主要负责人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的落实方案,做到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解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问题。
4、对于本单位单独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以便采取统一措施。
5、领导组每年召开一次领导成员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全年工作、安排下年任务。
6、领导组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我市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实际,可以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安排部署一些集中整治行动。
7、各成员单位每年在十二月底前,要向领导组办公室递交一份全年工作书面总结。
(三)抓好、抓实几项重点工作
1、抓好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符合建筑安全标准的要求。主要由建设、质检、公安消防等部门具体负责。
2、抓好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校要按照
《办法》要求,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好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要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等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经常督促、指导和检查,卫生、公安、司法、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配合。
3、抓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治安工作,严防对师生的不法侵害。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
4、抓好学校周边的网络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坚决杜绝未成年人入内。主要由文化、公安、工商部门负责。
5、抓好校园周边的交通和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保证师生出入安全。主要由公安、建设、交通部门负责抓,教育行政部门配合。
6、抓好校园周边商业、文化市场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主要由文化、公安、工商、建设部门负责。
7、抓好校园周边小摊贩、无证照游商以及非法门店的查处和管理。主要由建设部门、工商部门负责。
三、分工协作,明确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综治办职责
组织、协调、督查学校治安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决议,依法维护学校治安和周边环境秩序。
教育行政部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