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等十部委关于《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进一步充实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到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规范管理,常抓不懈,真正形成对学校安全、学校治安和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
《办法》和中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贯彻落实
《办法》工作的领导,决定在原市综治委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按照
《办法》精神,予以补充和加强,组成“运城市学校安全、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菊仙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史凌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师争平 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李晋杰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玉锁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拂晓 市综治办副主任
王 巨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平定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平梅 市建设局副局长
荆永勤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运管处处长
亢跃辉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起炎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乔泽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原启民 市广播电视局常务副总编
王晓旭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李玉锁兼任,副主任由市综治办副主任王拂晓同志和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赵振先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