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经委、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检局、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甘经发电[2007]1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委、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兰州铁路局,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刘化集团:
近年来,在各化肥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化肥生产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部分地区也出现假冒伪劣和套牌化肥现象,个别地区在农业生产旺季有的品种也出现断货现象,尤其是我省化肥产品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监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做好2007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07]108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省上联合十个部门对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了调研,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落实。
一、精心组织生产,确保化肥供应稳定。各化肥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克服部分原材料偏紧和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精心组织生产,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煤、电、天然气等化肥生产原料的供应单位要自觉从大局出发,想方设法优先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各级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日常组织和调度工作,继续将化肥及相关原材料的运输摆在优先位置,保证运输需要,特别是对缺肥地区,要在运力上给予倾斜;各级经委(经贸局)要主动帮助协调化肥生产企业搞好各种生产要素的平衡,解决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畅通流通渠道,保障化肥市场需求。各地商务、供销部门要积极引导龙头流通企业构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支持、鼓励农资连锁配送经营,并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完善化肥销售终端,加快化肥现代物流建设,降低流通成本。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化肥流通主渠道作用,将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结合起来,增加货源投放,提高流通效率。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实行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制,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协助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大储备能力,增加储备数量。各级发展改革委还要加强对承储企业的指导监督,在春耕用肥高峰,要指导企业有计划地投放市场,保证农民用肥需要。各承储企业要严格履行承储协议,认真落实货源,保证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化肥生产企业也要加大淡季储备,保证农业生产旺季化肥的及时供应。各级各类销售企业,要结合各地化肥生产、使用特点,在铁路部门的配合下,共同做好省内短缺品种的省外调运、储备工作,平抑省内产品的结构性矛盾。农业部门要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指导,扩大施用配方肥面积,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料,提高肥料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