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推进科技进步,提升矿井安全保障水平。科学技术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一是要健全和完善科技研发机制,加大科技投入,以神华宁煤集团公司为基地,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针对制约我区煤矿安全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在煤矿“瓦斯防治、水害治理、低透气性松软煤层抽放以及冲击地压、地热灾害综合治理”等方面开展集中攻关,努力实现新的突破。二是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夯实矿井安全生产装备基础。三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控管理水平。今年要把“井下人员位置监测与管理系统”作为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配置,逐步在全区安装到位。实现对井下人员考勤、定位监测、危险区预警、应急救援的实时监控管理。四是加强科技交流,适时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学术报告会,及时掌握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最新信息和前沿技术,及时总结推广我区煤矿安全技术先进成果和管理经验,推动科技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
(七)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一是在全区煤矿企业全面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07〕5号),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国有重点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国有重点煤矿以外的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分管生产、机电、安全的副矿长(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矿长(经理)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三是要积极采用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煤矿采掘、机电、通风、地测、调度等主体专业技术人才。四是要加强人才队伍管理,制定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实一线工程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