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矿山安全管理。一是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程和标准的学习培训。二是依照新的法规要求,督促各类矿山企业及时修订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要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应急救援能力。地下开采矿山要按照新规程要求,对各类生产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评估,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根据《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四是加强各类持证上岗人员安全资格证有效性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进行各类安全资格证的复审培训,坚决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现象。同时,要将外包采掘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纳入统一管理,强化施工资质审查和安全协议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五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在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按规定完成检测检验内容。六是开展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普查,对危险源逐个进行登记建档,并做好监控和安全防范工作。
(八) 加强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做好油气占压管线清理工作。一是各有关市县区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安全监管工作,将油气田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防高压油气井井喷和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二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按有关规定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验收评价报告,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手续。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三是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以及提供物探、测井、录井、钻井、井下作业、储运等专业技术工程服务的单位都应按《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9号)等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四是各有关市县区安监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输油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管和输油气管道占压等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161号)要求,在当地政府和管道保护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对占压输油气管道的违章建(构)筑物,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清除。同时,还要防止发生新的占压问题。
(九)加强工作调度,建立矿山安全监管调度例会制度。为及时掌握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总结交流矿山监管工作的经验,决定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调度例会拟在各涉矿市、县举行,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诊断性安全检查大纲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煤矿山诊断性安全检查大纲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需要进行预评价的,预评价报告经过备案,安全设施设计经过审查,安全设施履行了竣工验收手续。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有关人员安全资质证书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记录等情况,有采矿和掘进作业规程。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负责安全、地质测量、计划、技术、调度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运输、供配电、水泵房、主扇风机房、爆破器材库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设备(指主提升机、绞车、主扇、压风机、电机车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五、有关图纸资料和规程的制定和完善情况。地下开采矿山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和符合实际情况的附图。包括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露天开采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包括地质地形图、采场工程平面布置图和采场剖面图。采场作业和掘进作业有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有主提升机、爆破工、金属焊接(切割)工、信号工、通风工、绞车操作工、输送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机动车司机等工种的操作规程。
六、主要生产系统的完好情况。提升运输系统防坠、过卷、制动等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并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检测,钢丝绳按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斜井运输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部车场,必须设阻车栏或挡车器。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实施三大保护。排水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有完善的通风系统,定期对风质风量进行检测。
七、顶板管理和大面积采空区的监控治理。采矿方法严格执行设计规定,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于破碎地段有切实可行的支护措施,采空区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对于大面积采空区有可靠的人防和机防监控措施,有定期检查记录,对监控情况定期分析并采取可行措施预报大面积冒顶情况。
八、爆破器材管理。爆破器材库距离周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爆破器材库必须有独立的回风道,回风风流直接进入矿井总回风巷。炸药、雷管分别存放,爆破器材存储的数量严格执行设计要求,发放、使用、领退等制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