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
(黑人口发[2007]9号)
各行署、市、县(区)人口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计生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和《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要求,省人口计生委决定春节期间在全省开展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主题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题是“关怀关爱、促进和谐”。专项行动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是落实《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地要加大宣传贯彻的力度,以此推动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
2007年2月12日至3月10日。
三、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要以宣传
《决定》,围绕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
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的文件要求,抓住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在新春佳节期间大量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上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惠及广大流动人口、农民工的便民维权措施。积极推动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