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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配合做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配合做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
(黑人口发[2007]22号)


各行署、市人口计生委:
  最近,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以明码传真电报形式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调研的通知》。拟定4月5日至20日组成12个调研组,分别在全国的东、中、西部各选3至5个省(区),共计12个省(区),利用半个月时间进行综合调研。黑龙江省作为中部地区省份被列为此次调研的对象之一。
  为了配合好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调研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了解并把握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调研的重点内容。
  这次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调研的重点内容是: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的有关情况;近年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作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提出解决存在的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等(具体内容详见“调研提纲”)。
  二、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调研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国家此次综合调研,是在中央《决定》刚刚颁布不久的关键时刻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央《决定》贯彻落实的实际步骤,对于了解基层,掌握实情,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综合调研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也正是我省所要关注和重点解决的问题。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调研提纲,做好配合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借助国家综合调研的有利契机,进行一次自检自查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各地人口计生委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国家综合调研的有关情况,不管能否被抽调,都要按照十大方面的调研内容进行自检自查,推进当地工作。与此同时,各地要按照国家调研提纲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具体的充分准备工作。(1)准备好综合汇报材料;(2)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3)做好市、县、村三个不同级别座谈会准备;(4)做好入户调查准备;(5)做好填写问卷调查的准备。

  二○○七年四月二日


  附件:
全国人口计生工作综合调研提纲(供参考)

  一、学习宣传贯彻《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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