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要围绕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不断加强实习训练场所的建设,强化技能训练,增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十一五”期间,全市计划建成20个省级以上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15个重点专业,打造一批具有黄冈特色,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品牌。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积极争取进入全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计划”,突出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将重点专业办出特色、办成精品,做到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建设项目引导方式,向现代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类专业倾斜。
四、以培训“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全市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由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规划,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黄冈师范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学院的示范作用,利用其资源优势,建立开放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要以“双师型”教师培训为重点,兼顾学历提高培训、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培训、课程开发和实践能力培训,完成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重视和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类专业教师培养,培养一批重点专业领域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建立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到“十一五”末,全市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学历达标率要达到90%,其中研究生学历达到2%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在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对非农产业和向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已转移就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市政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技能就业工程”,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综合效益。同时,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
六、大力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
深化公办职业院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教职工全员岗位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实行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对贡献突出的“双师型”教师学校可提高津贴标准,以鼓励教师面向生产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实行职业院校名校长和名教师岗位津贴制,国家、省、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岗认真履行职责的应按规定发放津贴。大力提倡公办中职学校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盘活资源,激发活力,发挥公办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对民办职业院校在土地征用、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教师队伍建设、招生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