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黄政发[2006]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业人才,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鄂政发〔2006〕23号)精神,加快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按照建立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具有黄冈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到2010年,我市职业教育要实现以下目标: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达到4万人左右,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每年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30万人次,培训城镇在岗职工10万人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万人次,农村未升入上一级学校的初高中毕业生95%以上接受职业培训,使我市职业教育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二、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示范性职业院校工程建设
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社会参与”的要求,抓住国家和省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工程”的有利时机,统筹辖区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采取合并、联办、划转等形式,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因地制宜地进行资源重组,使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院校集中。通过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重点办好一批综合实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示范性职业院校。力争用3年时间,全市建成15所省级以上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5所在校生规模过5000人的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市直重点建设2所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3所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等职业学校要以办特办专、办大办强、办优办精为目标,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提出具体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加快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