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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实施方案

  16、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窗口单位
  负责站内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负责监督站(场)内从业机构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工作。
  17、市爱卫会
  负责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部门协调、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春秋季集中灭鼠、夏秋季蚊蝇消杀统一行动。负责卫生厕所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制定机关单位卫生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卫生创建活动。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具体负责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进行阶段任务督查,重大活动通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确保任务完成。
  18、市疾控中心
  负责辖区“四害”传播疾病的宣传、“四害”密度监测、防制技术培训。定期发布传染病、流行病预警信息,做好疫苗注射的宣传引导、组织管理。
  19、市卫生监督所
  做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工作。加大各类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城市“六小”行业的卫生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对达不到卫生标准的行业、门店坚决不予许可。对违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20、市直工委
  负责市直单位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工作,组织开展市直单位卫生创建竞赛活动。
  21、市广播电视局,运城日报社
  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辟专栏,组织大讨论,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元月24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动员阶段。时间从元月24日至元月31日。由市政府召开全市范围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都要广泛宣传发动,成立活动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时间从2月1日至8月30日。本阶段由三个小阶段组成。
  2月1日至2月15日,春节前的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要求横向到村,纵向到户,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田边地头杂草清除、室内外生活用品清洗,保证全市城乡过一个干净、卫生、祥和的春节。
  3月1日至4月31日,春季集中灭鼠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开展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农村以改厕、垃圾场建设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3月份完成灭鼠技术培训和药械贮备,4月2日至8日,全市按“五统一”要求集中开展灭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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