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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检查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检查方案》的通知
(黑建建[2007]40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现将《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备查工作。特别是首批被检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四市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市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7年工作要点》(建市综函[2007]13号)和全省建筑业工作会议部署,制定本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今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检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责任、依法行政的要求,针对重点地区、薄弱地区,突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在检查中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与依法开展监管的关系,监管工作要服从于、服务于发展的大局,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自觉保持一致,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的推动力量。
  今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整顿招投标中弄虚作假和规避招标的行为;治理不执行预付工程款和支付款制度和劳务分包制度以及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问题;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3号),纠正对建筑市场违法设障、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保护的行为。
  二、检查内容
  这次市场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机构等市场主体行为,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三、检查程序和要求
  (一)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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