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三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了推进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运城建成高效生态农业基地,培育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根据《运城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推荐,市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考察审核,认定山西中鑫洋麻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我市第三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
经认定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授牌确认。在政策上予以重点扶持,企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运城市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发展规划”,项目所需的中长期资金和流动资金推荐给农业发展银行,并协调督促落实,争取信贷支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职能部门,要做好规划,加强电力、运输、资金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帮助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为实现我市经济跨跃发展而共同努力。
附:第三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第三批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