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7〕9号)
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州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和谐恩施建设的重要一年。进一步做好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做好州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确保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2007年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抓好有关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深化改革开放、健全社会保障、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在起草或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注重完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的制度、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不必要的干预,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从制度上为群众和基层办事提供便利;科学合理地规定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在赋予权力的同时,必须具体规定其相应的责任,规范、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滥用权力和行政不作为;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在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同时,应当明确规定其相应的权利,并保障权利的实现。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修改、废止时机。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结构要合理,逻辑要严密,内容要具体明确,用语要规范、准确、通俗、简洁。
二、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范围,使政府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人民意志
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充分发扬民主作风,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在起草或者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人民群众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力求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继续坚持和完善法制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要组织专家论证。探索建立科学、便捷的民意收集调查机制等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新方法、新机制。逐步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的说明和反馈机制,以避免听取公众意见流于形式。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在提高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方面的重要作用。抓紧研究总结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实践经验,及时把公众参与的机制、程序和方法制度化、规范化,从制度安排上提高公众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