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7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审工作,按“简化程序、规范内容、提高效率、改进服务”的要求进行。10月中旬,各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编制基础资料、非税收入计划和经费概算;市财政局将各单位反映的情况汇总,提出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安排建议,报市政府审定。10月下旬,按市政府审定的定员定额标准和项目支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汇总提出各单位2007年预算控制数,报市政府审定后通知到各单位。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编制规范、完整的部门预算文本,报财政部门汇总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定,报市人大审议。2007年初,由财政部门将市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是单位履行职能的财力保障,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财政收支政策,必须严格执行。除重大政策性短收增支和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短收增支外,一般不予调整预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早编预算、细编预算”的要求,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测算,及时报送材料,保质保量地完成预算编制任务。
  二要真实完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编报说明,如实填列预算计划表,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管理。对各项收入、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三要稳妥可靠。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保重点、压一般,确保收支平衡。收入预算要据实填报;支出预算要优先保人员经费支出、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法定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要事项支出等重点。专项支出的编制要统筹兼顾,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安排,既要考虑实际支出的需要,又要考虑财力的可能。
  四要强化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部门是预算编制主体的观念,主动适应预算改革要求,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改善财务工作条件,强化财务管理。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种常设或财务未独立单位的预算,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上报。
  五要依法接受监督。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紧紧围绕部门预算,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自觉遵守财政法规,自觉维护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查监督。今后预算一经人大审批,除政策性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不再办理收入调整事项,不再开新增支出口子,不断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