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黄冈市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目标任务
  通过清理整顿,全面掌握各类保安服务组织和其他治安防范组织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五统一、两到位”(统一保安称谓、统一招录条件、统一培训要求、统一保安标识、统一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落实到位)的要求,进行重组整合,将非正规保安纳入公安行政监管范围;坚决取缔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类保安组织和保安培训机构;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保安服装(包括各种仿保安、仿军警、仿国家工作人员制式服装)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安人员监守自盗、殴打侮辱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扭转保安服务市场管理混乱的局面,确保年底前实现新发展2150名保安员的目标。
  四、工作重点
  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从事保安工作的单位和组织。重点是未经公安机关审核同意,未在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非正规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以及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保安服装、标识的企业和个人。黄冈市区的清理整顿作为全市重点,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治安、内保、督察及辖区派出所都要抽调人员,组成清理整顿工作专班,专抓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将城区作为重点,抓好清理整顿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区别情况,整合非正规保安组织
  1、凡是穿着、佩带保安服装、标识(包括仿保安、仿军警、仿国家工作人员制式服装、标识)的保安组织,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自建、自管、自用,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一律由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逐一登记备案,监督其与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保安服务业特许加盟(代管)协议》,并一律改称XX保安服务公司XX(单位)保安大(中、分)队,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的统一监管。
  2、凡是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出资组建,承担乡(镇)、街道、社区治安防范任务的联防队、安保队、巡逻队等群防组织,在保持其原管理体制、工作职能、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一律改称XX乡(镇)、街道、社区保安队,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序列,实行派驻制管理。
  3、凡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的单位,如公共娱乐场所等,必须按规定向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专业保安人员。原自行招聘的保安人员,如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接受聘请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