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员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重点、攻难点、解热点,全面完成了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市政府决定授予闻喜县、稷山县、盐湖区、芮城县、新绛县、绛县全市2006年度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垣曲县、永济市、临猗县、平陆县、夏县、河津市、万荣县全市2006年度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通报表彰,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