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供办发〔2007〕19号)
市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4月16日夜间至17日凌晨,我市各地陆续出现了一次大风、雷雨强对流天气,冰雹持续10多分种,瞬间风力达到9级。据市救灾办统计,此次风雹灾害造成全市10余个区县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4545万元。社属企业部分房屋屋面跨塌、墙体开裂、商品受损,损失较为严重。为加强全社安全生产工作,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增强防范意识,加大排查力度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全球变暖的影响,我市出现异常极端天气气候会逐渐偏多,强度偏强。今年以来,气候异常多变,灾害频发,暴风、大暴雨天气出现的频率增加,极易引发严重洪涝、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灾害。因此,各单位一定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研究防范措施,确保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
二、强化安全责任,落实防灾措施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及早落实防灾措施。要建立健全防汛减灾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组织健全,责任到人;要对可能发生垮塌、滑坡、淹没地库区、加工厂和危岩、危房、危坎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落实专人,做好雨情、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预警;要制定和落实以监测预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灾救灾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增强保险意识,做好房屋、商品等财产的保险理赔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结合“五一”节期间的安全检查,立即深入到企业各库区、加工厂、商场、宾馆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和完善。“五一”前,市总社将组织7个安全生产督查组,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对因忽视防汛救灾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要严格按《
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