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2007年第一季度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通报
(粤建管函[2007]126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我厅对今年第一季度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本省建筑施工企业依法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共发生四级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7起,其中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5起,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承建的项目发生事故2起。第一季度,我厅共暂扣7家本省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1家企业在去年12月30日发生一起四级施工安全事故,今年1月份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另有1家企业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承建工程发生1起三级事故,我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的要求暂扣了发生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我厅还按规定分别致函在我省发生事故的两家外省施工企业所在省的建设厅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二、今年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提高对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条件,严防事故发生。
三、有关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对本地区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健全相关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附:2007年第一季度我省暂扣和建议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一览表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
2007年第一季度我省暂扣和建议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