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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印发2007年广东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深化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深化整治依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深化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在内的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深化整治内容是防范和减少建筑施工活动中的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一是以推行“平安卡”管理制度为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控制和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发生事故;二是使用合格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三是确保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防护。

  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重点:一是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含顶升拆卸)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组织施工等各环节的管理力度;二是建立本地区的重大安全隐患建档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跟踪落实整改。

  四、深化整治要求

  (一)部署动员阶段,时间从5月14日至18日。为加强领导,确保实现全省深化整治的工作目标,我厅成立由分管施工安全的厅领导任组长,建筑管理处、安全管理处、城乡建设处、基本建设处、省监督总站等业务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全省建筑施工深化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深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开展深化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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