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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调整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调整划转时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应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移交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州农保机构划转移交工作原则上2007年4月底前完成,各县市的划转移交工作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调整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彭军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苏启东任副组长,薛伟、朱一良、邓正平、马燕峰、刘述宣、张安俊、石明义同志为成员,负责对全州农保调整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农保调整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借工作移交挤占挪用基金,私分财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全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调整划转工作方案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全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调整划转工作方案
(州民政局、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年3月)

  根据2005年4月30日省长办公会议纪要(78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职能移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5号)以及2006年3月6日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6]7号)关于“全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能由民政部门整体移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决定、2007年1月30日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移交工作会议和州编委《关于明确全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恩施州机编发[2007]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管理职能和机构人员调整划转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农保职能划转的实施步骤

  农保职能划转工作要采取整体移交,上下联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办法。具体实施步骤为:

  第一步:摸清底数。在农保工作划转之前,各县市民政局要结合2005年和今年的审计情况,摸清农保基金及单位经费状况、机构编制及人员状况、农保资产状况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二步:制定调整划转方案。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认真制订农保工作调整划转方案,明确农保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编制、移交人员等内容,对农保基金、单位经费、固定资产等提出具体划转移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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