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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漯河市审计局关于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漯审[2007]34号)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及经济责任审计局:
  为认真贯彻2007年度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现将今年全市审计系统开展“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全体审计人员必须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彻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开展审前调查时注意摸清审计项目的总体情况和财政财务管理特征;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要注意按照计划确定的目标合理确定审计重点、时间、方法等内容;审计取证时要注意收集完整有效的证据,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认真做好审计日记和工作底稿;撰写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处理时要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既敢于坚持原则又敢于修正错误,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其他部门的检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完善和实行分级负责制、审计项目进度登记制、审计质量抽审制、优秀项目评审制、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市局将在第三季度对全市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市进行通报。
  二、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市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对有执收执罚权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部门,非税收入较多的部门,二、三级机构较多的部门,领导和社会关注的部门,容易出问题的部门的审计;突出对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单位职工有反应的问题,违规违纪的个性问题的审计;突出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助资金,新农村建设补贴资金,财政直接支出或部门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资源环保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突出对近年来因审计任务重而未关注到的部门,政府系统之外的部门等薄弱环节的审计。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今年,市局各业务科要有一起达到移送处理条件的审计事项。各县区审计局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审计移送处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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