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完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努力提高经贸系统各级领导的法律素质。
(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继续完善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考试、考核,做好学法情况登记。
(三)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推进企业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的参谋与助手作用。今年要组织三期全省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
三、结合专项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经贸法规的社会影响力
(一)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在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向全社会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节能的意识,推进我省节能降耗的深入开展。
(二)结合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深入开展流通领域法规规章宣传。重点对《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进行深入学习宣传,加强进一步流通领域执法职能,依法规范管理市场流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