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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及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保密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及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保密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6]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展现政务活动的窗口,对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与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公开政务必须遵循“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依照国家保密法规妥善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严格做到“该保的要坚决保住、该放的要坚决放开”。现在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及日常信息发布工作中保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抓好依法治密工作,严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或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信息。
  二、严格遵循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制度。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审批实行部门管理,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谁就必须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的法定义务与相关程序手续。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划,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人及保密审批责任领导,明确审查、审批工作职责,并将保审查责任人和审批责任领导的姓名于2006年12月17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规范保密审查审批工作程序。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须履行如下审查、审批程序:(一)由保密审查责任人依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对所提供或发布的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保密审查,填写《黄冈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审批表》(见附件),提出审查意见并予签名,以示负责。(二)由保密审批责任领导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三)由上网信息经办或操作人员凭相关的审查意见与手续予以提供或发布。(四)凡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交上网发布信息的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应同时提交保密审查审批手续的复印件。
  四、用于上网发布信息的计算机必须做到专机专用。各级各单位凡用于处理、传递和发布上网信息的计算机要明确为非涉密计算机,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密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与本单位的涉密信息网络直接或间接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五、切实加强磁介质信息载体的保密管理。凡用于报送或上网发布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信息载体,不得存储或处理涉密信息,做到专盘专用,严禁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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