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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干线公路管理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公路快速发展的需要,有效保护公路的建设成果,延长公路使用年限,保障公路畅通,消除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公路部分路段脏、乱、差的突出问题,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晋政函[2006]184号《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干线公路开展综合治理活动,把干线公路管理成集人文、环保、绿色为一体的安全文明通道,进一步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腾飞提供良好的外部形象和有力的公路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的内容和标准
  (一)确保公路畅通。重点搞好路面养护,维护交通设施,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取缔公路两侧饭店、商店、修理铺等各种违章占道招牌。各地应统一式样,规范管理。对损坏的路面、桥梁,要尽快修复,恢复交通。要求达到:公路设施完善,公路两侧无非公路标志;运输车辆无泄漏抛洒;公路路面及两侧控制区内无各类堆积物,确保行车安全和路容路貌整洁。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交警支队组织实施。
  (二)治理公路“三乱”。重点解决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及公路站卡规范化管理等问题。要求达到:公路站卡全面实现“六公开”(即公开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设立站卡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工作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做到证件齐全,管理规范。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纠风办、农业局、林业局、交警支队组织实施。
  (三)搞好公路绿化。要求国省道干线公路全部实现绿化、美化。绿化设计方案要科学合理,做到宜木则木、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
  此项工作由公路分局会同市林业局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四)清理违法违章建筑。重点解决公路两侧国道20米、省道15米内控制区违法违章建筑以及乱堆乱放、残垣断壁等问题。禁止占用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要求达到:在规定范围内,一律不准新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已有的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须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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