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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漯政[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我市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五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调整完善目标管理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外向带动、科教兴漯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加快改革开放,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二)纳入目标管理的内容。1.县区(含高新区,下同)目标体系内容。原则上分为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目标等五大类。2.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体系内容。目标体系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重点工作目标。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市长、各位副市长确定的应由市直单位分别落实的重点工作责任制订。每个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二是职能工作目标。围绕如何履行职责,如何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来制定,主要包括年度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安排,当年要抓的重点工作、项目,主要业务指标在全省应保持和争取的位次,争取国家和省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对漯河的支持,吸引外商来漯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内容。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方案,由市政府目标办协调后,报请分管副市长审定。每个单位一般不超过4项。三是共性目标,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由市政府目标办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制订。
  三、目标制订程序
  (一)县区目标制订程序。各县区根据2007年度县区目标管理体系,制定2007年责任目标(方案),报送市政府目标办和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201房间),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编制并与各县区政府归口协调,经市政府目标办审核调整,报市政府审定后,统一由市政府发文下达执行。(二)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目标制订程序。各单位依据市政府年度重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安排进行编制,以正式文件(一式5份)报送市政府目标办,经目标办审核调整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发文下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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