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如何迅速做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典型案例为着力点,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介绍国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深入解读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进一步加大总体预案宣传力度。及时播发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及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体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由省委宣传部负责)
2.积极推进专项预案的解读宣传。新闻媒体要陆续播发可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由省委宣传部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陆续播发)
3.广泛进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地、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省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1个典型案例。此外,由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由省政府应急办协调省民政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林业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稿件,省委宣传部负责在专项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安排)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