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漯政[200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全市环境质量,2006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共29个单位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目标责任单位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目标任务。2006年,全市各责任单位切实加强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创新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总体上看,市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现将2006年度全市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3个出境河流断面黑河-漯邓桥、三里河-栗园桥、颍河-西华址坊水质达标率分别为62.5%、70.8%、95.8%,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11.2%、6.1%、24.6%。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澧河水质达标率100%,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优良率达90.1%。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均达到或超过省定目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2006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主要环保目标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做好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之一。我市紧紧抓住环境综合整治这一工作重心,采取得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漯河泰丰有限公司等7家省定重点企业和河南汇通集团肉食品有限公司、漯河奥克啤酒实业有限公司等23家市定重点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深度治理任务。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按照“关闭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治理一批”的治理原则,强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整治,44家省定深度治理企业如期完成了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
2.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使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期发放了排污许可证。4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完成了“十一五”期间辖区内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年度治理计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省环保局。
3.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对临颍县铁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舞阳县华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郾城金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3家企业6条水泥生产线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