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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市人事局将定期对有关部门、单位和行业开展“知识更新工程”的进展情况、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部门、单位和行业进行通报批评。
  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媒体,大力开展“知识更新工程”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的良好氛围。对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
  (四)落实经费
  1、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更新工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6个领域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要求,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落实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知识更新工程”。
  2、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继续教育经费。培训机构开展面向社会、学员自愿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可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要尽量降低培训成本,不给学员增加负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五)优化服务
  各地、相关部门、单位和行业要根据“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加快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为继续教育供需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各地要依托省、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本地有关行业的专家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继续教育基地,整合培训资源,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为供需双方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依托黄冈人事信息网,制定参训人员网上备案、登记和统计办法,建立全市继续教育信息化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远程学习、交流、查询服务等活动。
  六、实施步骤
  本实施方案采取整体规划、逐步实施的方式,从2006年到2010年分步推进。
  (一)筹备启动阶段(2006年12月)
  广泛开展宣传和调研工作,研究制订《黄冈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6个领域的具体实施细则;组建黄冈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
  大规模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公修课科目培训和6个领域的专业课培训工作。在“知识更新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同时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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