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市教育局、市纠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三项:加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HTF〗
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行为。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努力减轻患者的看病和用药负担。
负责单位:市卫生局牵头,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劳动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配合落实。
张建喜副市长负责以下工作:
第三十四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任务: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落实。逐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务消费行为;抓住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企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负责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经委、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企廉办配合落实。
第三十五项:严格执行产权交易制度
工作任务: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全过程的监管,保证产权交易和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国有资产安全,认真解决好企业转制和关闭破产中职工补偿、社保接续、移交社会管理等问题,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负责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监委、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六项: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工作任务: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涉煤领域突出的廉政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强对煤炭焦炭经销、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单位: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办、市煤炭工业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七项: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
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逐步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加大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初步建立起国有资产新型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负责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监委、市审计局配合落实。
第三十八项:继续开展非法排污专项治理
工作任务: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大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蓝天碧水”工程的实施,重点解决和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破坏问题,特别是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企业上马。严肃查处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违法违纪案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负责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国资委、市经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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