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政府145号令,初步形成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各单位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个体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业的就业格局。“十五”期间,全市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0个,城镇残疾人就业18489人。其中企业集中安置就业4532人,按比例分散安置就业1860人,个体就业5100多人。农村残疾人就业12.1万人。城乡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70%。
(四)残疾人扶贫与社会保障有了新发展
“十五”期间,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共扶持贫困残疾人5万多人,已有近2万贫困残疾人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全市城镇进入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数达到19873人,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对7000多名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三无”残疾人纳入集中供养。对2.1万特困残疾人优先给予定期补助。城乡有5万贫困残疾人得到了临时救济。近3年,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有300户贫困残疾人受益。
(五)残疾人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强
市政府出台了《黄冈市残疾人优惠待遇实施办法》,有关部门制定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康复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为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各县(市、区)依法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大部分乡(镇)都有扶助残疾人的措施。部分县(市)将有关残疾人法律的执法检查纳入人大年度工作计划。全市共有13家律师事务所接受本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定或者委托,为残疾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法律服务;11个残疾人维权机构长期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等服务,接待残疾人3000多人次。认真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加强信访情况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发展
县级残联“三项”指标达标;70%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80%的社区成立了残协。市及4个县(市)建立了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市及6个县(市、区)残联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设施有新的发展,共开办服务项目32个,为近7000名残疾人提供直接服务。
(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实现新突破
举办了全市首届残疾人运动会;两次组团参加全省残疾人运动会,获得17枚奖牌,进入全省前8名,还有1名残疾人运动员入选国家队,参加2008年残奥会集训。残疾人文艺活动活跃,先后3次参加全省盲人文艺表演及全省市(州)残疾人文艺会演,取得了良好成绩。选拔4名盲人歌手参加全国盲人文艺大赛,2人分获一、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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