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承德旅游机场、秦皇岛民用机场、衡水军民合用机场、张家口机场,扩建石家庄机场,谋划在廊坊选址建设首都第二国际机场。(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7.重大水利设施工程。
  南水北调河北段干线工程和配套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生态补水和水环境修复工程。(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南水北调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科学技术重大专项。
  主导产业技术集成创新,区域特色产业创新,农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一县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高等教育“211工程”、“双重工程”、省部共建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负责)
  10.人才培养重点工程。
  三三三人才工程,燕赵学者计划。(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负责)
  11.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
  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再生金属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2.节能重点工程。
  “双百企业节能工程”。低效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3.环境治理重点工程。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铬渣污染治理,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省环保局牵头)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4.生态保护重点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省林业局负责)
  湿地保护。(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公共服务重点工程。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省民政厅牵头)
  防灾减灾。(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林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省安监局负责)
  灾害应急救援。(省民政厅牵头)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