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
一是在全市农村基层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细化责任分解、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并组织实施乡镇站、所负责人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目标化管理及述职述廉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三项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实行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年度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制度、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议事会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积极推行乡财县管制度;制定完善对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源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民主理财和公开理财,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监管。五是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活动和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乡镇、村级接待费实行限额制。六是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把健全制度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其科学运行,以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深入推行乡镇政务公开。一是全省统一公开目录编制出来后,各县(市、区)要加快制定配套措施,各乡镇要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全程监督。二是乡镇要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实行农民群众办事全程代理制等有效办法。三是农村基层站所以及其它公用事业单位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四是将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一是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宜,及时纳入公开的内容。二是各县(市、区)要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对年度公开、季公开、月公开以及及时公开的事项要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点题、点名、限期向群众公开。三是乡镇要把贯彻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