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提升住宅品质
1、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住宅综合品质。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环境和质量水平,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与住宅小区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邮电、通信、交通、商贸、文化、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保证住宅建成后具备完善的配套功能;着力提升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水平,积极倡导规划设计招投标制度,引进和吸收先进的设计理念,提高住宅的适用、节能、安全、耐久性能;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和监督;强化住宅小区绿化工作,确保小区的绿化率达标。
2、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继续广泛宣传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出台《黄冈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住房维修基金的征收力度,为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物权清晰、市场主体到位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向选择的机制,积极扶持物业管理企业上规模、上档次,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服务创新活动,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七)促进住宅产业发展
1、建立联动机制,促进住宅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对住宅与房地产项目进行集中会审,共同决策,联合审批,确保开发项目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我市的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2、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住宅产业规模。遵循住宅与房地产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改善和优化住宅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软环境;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规范服务性收费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土地经营步伐,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吸引国内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黄冈投资;鼓励本地开发企业通过并购、联合等方式,加速提升自身实力和开发水平,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3、扩大土地储备量,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房地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依据修编后的《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递进发展的要求,预先做好土地储备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土地供应,特别是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房地产开发创造良好的外部硬件环境,确保房地产业与城市建设相互支撑、互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