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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1、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215公顷。
  2、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用地61公顷。
  3、其他住房建设用地104公顷。
  2006-2010年新建不同结构住房用地计划见表四。

  表四: 2006-2010年新建不同结构住房用地计划(略)
  四、主要措施
  “十一五”时期,我市住宅发展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实现这些目标,要采取以下七个方面的措施:
  (一)合理科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1、加快住宅建设步伐,重点发展普通住宅。紧紧围绕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继续以普通住宅建设为重点,确保年度住房建设计划落实,到2010年末,实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平方米的目标,让广大市民“居者有其屋”。
  2、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比重,严格控制高档住宅项目建设,并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落实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使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供应量在全市住房供应总量中的比重提高至70%。在实施土地供应过程中,注重对户型面积、配套设施等建设标准和开发利润空间的有效控制,确保住宅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满足普通家庭和旧城改造拆迁家庭的现实住房需求。
  (二)切实优化住房空间布局
  1、推进居住新区建设,适应新城区发展需要。市区根据“战略东移”的方针,配合开发区大型企业广泛落户,沿中环线北、东、南,相继启动和扩展建设两至三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形成中环北片区、明珠大道片区、东湖片区三个住宅群,逐步引导人口向外围综合组团疏散,降低旧城人口密度,缓解老区供水供电交通等压力,满足城市化进程发展的需求。
  2、加快旧城改造步伐,提升核心区域功能。以提升城市功能为目标,将旧城核心区域科学划分为商贸、科教、文化、娱乐等板块,按各板块的功能定位,进行房屋置换、学校疏散、工厂外迁,加速推进旧城及“城中村”改造。在实施改造的引资过程中,通过挖掘各板块的人文和区位优势,充分体现土地价值,注重项目的整体策划与包装,加强与相关产业的资源融合,积极探索开发、融资、运营一体化的招商引资模式。市区重点改造胜利街、八一路、东门路,提高核心区域的建设品位,树立城市的整体形象。
  3、综合开发建设,促进旧城新区协调发展。加速调整城市居住区布局,以成片建设小区为先导,分步推进居住新区建设。今后五年,市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重点在中环线周边区域布局,廉租住房主要利用政府收购的零星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建设,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妥善安置被拆迁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继续完善市场流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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