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完成2006年度政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的通报
(辽政发〔2007〕1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市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辽宁老工业基地开始步入全面振兴的新阶段。
为表彰先进,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发展步伐,省政府决定,对在完成2006年度政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大连市政府、沈阳市政府“2006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一名”,辽阳市政府“2006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二名”,盘锦市政府、朝阳市政府“2006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名”荣誉称号;对在2006年度全省16项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市政府,授予“2006年度政府重点工作优胜奖”。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市政府保持荣誉,拼搏进取,与时俱进,再创佳绩。
2007年是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各市政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开拓进取,发奋图强,紧紧围绕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这个主题,努力在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辽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附件:在完成2006年度政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在完成2006年度政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政府名单
2006年度政府工作考核成绩突出的市政府名单
二○○六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一名
大连市 沈阳市
二○○六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二名
辽阳市
二○○六年度政府工作考核评价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