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
(黄政发[2006]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杜绝了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但是,当前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仍然不高,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6〕5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