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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气象工作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气象工作的通知
(黄政发[200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势头良好,气象科技能力和气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在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市气象工作还存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不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不够健全和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气象工作,使气象工作更好地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鄂政发〔2006〕43号)精神,现就加强全市气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我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各种气象灾害频发,每年因旱涝、冰雹、雷电、大风等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十分严重。加强气象工作,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基础性作用;合理开发、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共同促进全市气象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一体化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完善国家气候(气象)观测台站网;新建黄冈区域气象观测网,在各乡(镇)、农(林、渔)场、大型水库安装自动加密气象(雨量)站;建成鄂东天气雷达-县(市)等效雷达探测网;继续完善气象卫星接收处理站网的建设;切实加强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不断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重点加强江河湖库防洪等公共气象安全保障服务和突发气象灾害应急业务等系统建设。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做好暴雨、冰雹、大风、雷电等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警预报和洪涝、干旱趋势气候预测。
  加快建设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大力推进市、县(市、区)两级气象高速通信网建设,建立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气象、水利、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实现雨情、水情、农情、灾情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我市公共信息资源的综合处理能力和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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