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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创建十五个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创建十五个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
(沪蔬办[2007]第5号)


各区县蔬菜办、光明集团蔬菜办: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30号令的精神,实施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蔬菜的安全卫生质量。从今年起市郊创建一批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现提出2007年度创建十五个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为契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蔬菜标准化生产为主要抓手,强化蔬菜生产安全监管措施,建立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形成高效运行,全面覆盖,稳定持续的工作局面,全面促进蔬菜安全卫生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市郊蔬菜的综合竞争力,确保菜农增产增效增收,确保市民食用蔬菜安全卫生。

  二、主要目标

  1、在市郊蔬菜生产相对集中、面积较大的重点生产基地(以乡镇或龙头企业、大型专业合作社为单位)建立15个蔬菜生产安全监管示范基地。要求每个示范基地形成比较完善的蔬菜安全监管的网络体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个层次分别负责的责任制,并建立高效运行和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2、要求示范基地针对不同的生产规模和经营方式,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生产小组、联户组、园艺场(公司)、配送服务中心等经营模式,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形成蔬菜质量安全卫生的自律机制;加大蔬菜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修(制)订、培训和组织实施的力度,保证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

  3、要求示范基地的蔬菜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明显提高。示范基地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高于本单位前二年平均水平和当年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蔬菜安全卫生质量的稳定性显著增强,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每个示范基地必须形成一个面积1000亩以上的品牌化蔬菜。

  三、具体任务

  1、制定和实施保证蔬菜生产安全卫生质量的十项制度

  (1)蔬菜地环境质量监测保护制度;

  (2)蔬菜生产投入品的采购和仓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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