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投资工作,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做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建设项目是投资的载体。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项目前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成功争取国家和省投资、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以及有效利用信贷投资;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全市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设和谐黄冈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项目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落实资金等前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成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大项目要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一般性项目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投资项目的牵头组织工作,切实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申报、检查督办、汇总考核工作;财政部门要在经费上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予以支持,确保有关奖励资金的落实和兑现;国土、建设、规划、环保等职能部门要为项目单位提供及时、便捷、周到地服务。
三、掌握投资信息,积极申报项目
(一)及时掌握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各部门要重视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本系统上级部门的项目投资动态,有关信息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告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综合汇总后形成《投资指南》向各地各部门公布。
(二)提高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及时编制项目,有关项目特别是拟争取国家和省投资的项目,要按照国家和省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应由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对关系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要进行评估论证。对涉及到市、县(市、区)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须由财政部门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三)加强投资项目库建设。各地各部门编制完成的项目要及时进入项目库,并按照《黄冈市投资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断充实、更新和完善各级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