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确保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切实提高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参保率,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支持发展面向“三农”的商业保险。加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灾民救助等制度。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打官司提供有效帮助(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农办、司法局负责)。
45、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招商扶贫、项目扶贫、搬迁扶贫和社会扶贫,在巩固整村推进的基础上,加快向整乡推进、区域推进发展。力争全市再减少绝对贫困人口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12万人(由市扶贫办、农办、农业局、水利局、科技局负责)。
46、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1、继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硬化农村公路2000公里(由市交通局负责);解决23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由市水利局负责);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由市水利局负责);加快农村特困户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由市民政局负责);为所有乡镇和80%的行政村提供互联网基础接入(由市电信公司负责)。2、做好就业培训转移工作。全市完成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由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教育局、科技局负责);为199个重点贫困村和老区重点村1000名特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职业教育(由市扶贫办负责);资助8000名贫困村困难家庭子女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确保转移就业(由市扶贫办负责)。3、新增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参合率确保80%以上(由市卫生局负责);在黄冈市区开办一所惠民医院,办好社区卫生服务试点(由市卫生局负责)。4、将市直未参保的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基本解决市直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由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负责)。5、实施市级行政中心东移工程和遗爱湖治理保护工程,“刷黑”市区9条主要道路,完成20条背街小巷改造任务(由市政府办、建委、规划局、园林局、黄州区政府、黄冈经济开发区负责)。6、对100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实施改水、改电、改厕、建沼气和改善住宿条件(由市教育局负责)。7、实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落实住房补贴(由市建委、房管局、财政局负责)。8、新建黄冈市儿童福利中心(由市民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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