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运城萨瓦莱斯制版有限公司等企业“文化产业龙头企业”荣誉称号的通知
近几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坚持把文化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全市文化产业行业呈现了一批发展快、规模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好,并起到了一定的龙头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向前发展,提高全市的文化生产力的竞争力,调动各县(市、区)委、政府建设和谐文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决定授予“运城萨瓦莱斯制版有限公司”等十一家文化产业企业“文化产业龙头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获荣誉称号的企业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市委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精神、创新精神、创优精神”,开拓进取,创新经营理念,打造知名品牌,为我市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强化措施,为构建和谐文化、构建和谐运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运城市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名单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4月24日